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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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里检”平台法律声明

(最新版本生效日期:2020年1月14日)

一、 权利归属

除非“浙里检”平台[指“浙里检”平台服务提供者运营的网站及客户端]另行声明,“浙里检”平台推出的所有官方产品、技术、软件、程序、数据及其他信息(包括文字、图标、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组合、版面设计等)的所有权利(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及其他相关权利)均归“浙里检”平台所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适用国际公约有关著作权保护的规定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未经“浙里检”平台事先许可,任何人擅自使用上述内容和信息,可能会侵犯“浙里检”平台的权利,我们将会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如有宣传、展示等任何使用需要,请您务必取得“浙里检”平台的事先书面许可。

二、 信息限制

为维护“浙里检”平台的正常运行秩序及效率,未经“浙里检”平台许可,任何人不得自行、授权或协助第三方对“浙里检”平台及其系统进行地址扫描、网络端口扫描、操作系统探测等扫描或探测,以及通过机器人、蜘蛛、网络爬虫等程序或设备监视、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载、下载等方式擅自获取、使用“浙里检”平台内的任何内容。

三、 责任限制

鉴于“浙里检”平台提供的信息发布服务属于电子公告牌(BBS)性质,“浙里检”平台上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业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名称、机构地址、机构实验室信息、联系人及联系信息、检验检测业务的描述和说明、相关图片、视频等)由检验检测机构自行提供并上传,由检验检测机构对其提供并上传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 知识产权保护

“浙里检”平台任何商标、标记、标识、LOGO图形等均为本平台特有标志,未经本平台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使用、模仿、仿制、修改本平台的商标、标记、标识、LOGO图形等特有标志。“浙里检”平台尊重知识产权,反对并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知识产权权利人若认为“浙里检”平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发布的检验检测业务信息)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通过客服电话进行投诉,我们将在收到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格通知后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平台规则及时处理。

五、 关于本平台的免责声明

1、本平台与其他的在线使用的互联网网站一样,也会受到各种不良信息、网络安全和网络故障问题的困扰,包括但不限于:

(1)其他用户可能会发布诈骗或虚假信息,或者发表有谩骂、诅咒、诋毁、攻击内容的,或者含有淫秽、色情、下流、反动、煽动民族仇恨等让人反感、厌恶的内容的非法言论;

(2)其他用户可能会发布一些侵犯您或者其他第三方知识产权、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和/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图片、照片、文字等资料;

(3)面临诸如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困扰、系统崩溃、网络掉线、网速缓慢、程序漏洞等问题的困扰和威胁。 上述不良信息、网络安全和网络故障问题,并不是“浙里检”平台自身或者其所导致的。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浙里检”平台无须承担责任。

2、您完全同意:除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您与“浙里检”平台约定须提前通知的以外,“浙里检”平台有权单方面地中止或者终止本平台所提供的服务而无须提前通知您。该等中止、终止,可能是因为“浙里检”平台解散、注销、合并、分立,也可能是因为“浙里检”平台将本平台或其运营权转让给了第三方,还可能是因为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国家机关的命令或者其他的诸如地震、火灾、海啸、台风、罢工、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还可能是因为您违反了“浙里检”平台相关协议。

六、关于检验检测服务委托的免责声明

1、入驻“浙里检”平台的检验检测机构须保证其提供的检验检测项目、检验检测服务方案是合法规范且真实有效的。“浙里检”平台展示的检验检测业务描述和服务方案均由检验检测机构提供,并由检验检测机构对其真实性负责,“浙里检”平台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明示或暗示担保。

2、对于任何种类的直接或间接的、实质或非实质的由于检验检测服务所产生的纠纷、争议、侵权、索赔等事宜,由提供该服务的检验检测机构和服务委托方承担,“浙里检”平台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七、上述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浙里检”平台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