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行业资讯

4项涉及检测认证,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

来源:质量与认证 关键字:行政许可,检验检测,检验机构 时间:2020-09-23

9月2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其中4项涉及检测认证,包括与强制性认证有关的检查机构指定、林业质检机构资质认定、林木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草种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四项。

与强制性认证有关的检查机构指定


审批部门:市场监管总局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取消许可后,市场监管总局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完善与强制性认证有关的检查活动的标准和规范,落实认证机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其对检查活动的监督作用。

2.通过投诉举报、日常监测、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检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依法实施信用监管,如实记录违法失信行为,实施差异化监管等措施。

林业质检机构资质认定


审批部门:国家林草局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取消许可后,林草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市场监管总局规定或调整检验检测机构准入条件时,应征求国家林草局意见,体现林草部门关于林业质检机构的特别准入要求。新增或续期的林业质检机构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有关许可,市场监管部门审批时应征求同级林草部门意见。

2.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日常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涉及林业质检机构的还要及时推送至同级林草部门。

3.林草部门依法委托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并对检验检测活动进行监管,指导有关检验检测机构提升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有关市场监管部门,有关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林木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认定


审批部门:国家林草局、省级林草部门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取消许可后,林草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以下措施加强监管:

1.市场监管总局规定或调整检验检测机构准入条件时,应征求国家林草局意见,体现林草部门关于林木种子质量检验机构的特别准入要求。新增或续期的林木种子质量检验机构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有关许可,市场监管部门审批时应征求同级林草部门意见。

2.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日常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结果,涉及林木种子质量检验机构的还要及时推送至同级林草部门。

3.林草部门依法委托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并对检验检测活动进行监管,指导有关检验检测机构提升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有关市场监管部门,有关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草种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