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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于2002年9月经长兴县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长编[2002]9号),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主要承担政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强制性产品检验、验货检验、社会各界委托的第三方公正检验检测;执行全县行政区域内最高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开展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律的其他检定、检测任务,开展计量校准工作。主管部门为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2月,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成立国家动力及储能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 2015年7月,经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成立浙江省耐火材料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2017年12月,经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将设立在长兴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基础上的浙江省耐火材料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更名为浙江省耐火材料及墙体建材质量检验中心。 中心内设综合部、技术质量部、电池检研部、耐火建材部、计量工作部,现有工作人员40人,其中正高级高工1人,高级工程师3人;总面积5400㎡,检测用房3400㎡。 本中心可对61类铅酸蓄电池、锂离子电池产品907个参数、102类耐火材料、墙体建材、煤炭等产品1047个参数开展检验检测,建立了37个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耐火材料的检验检测是目前浙江省唯一的检验检测机构。 中心将严格秉承“方法科学、行为公正、结果准确、客户满意”的质量方针,遵循“顾客至上、服务永远”的服务理念,为社会各界提供高质量的检验检测和各类技术服务,满足客户需求。 业务联系电话:耐火建材产品检测 0572-6129873;计量器具检定校准 0572-6129793 传真:0572-6129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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