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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11期)

来源: 关键字:食品安全 抽检 时间:2023-03-22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0类食品21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207批次、不合格8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标


桐乡市梧桐谢超小吃店销售的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嘉善县姚庄镇姚庄农贸市场于友林淡水产品摊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二)嘉善县姚庄镇姚庄农贸市场杨新强淡水产品摊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三)嘉善县嘉善王恒民蔬菜店销售的长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四)衢州市东门菜市场叶金仙摊位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五)衢州市东门菜市场贺巨汉摊位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六)平湖市钟埭街道冯生根水产品摊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七)德清县武康街道语成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湖州、嘉兴、衢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湖州、嘉兴、衢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doc

附件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30315.xls

附件3食品抽检合格—2023031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