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台州市场监管局网站刊登了2020年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台州市场监管局依据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对台州市内生产和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抽检,共有7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可人、莫拉克、赛鸽等多个品牌,不合格项目包括了车速提示音、说明书、脚蹬间隙、车速限额和短路保护等的检验结果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
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对于车速限值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
a) 使用电驱动功能行驶时,最高车速不超过最高设计车速,且不超过25km/h
b) 使用电助动功能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车不提供动力输出;
标准查询来源“浙里检”平台标准查询
车速提示音是指当行驶车速达到15km/h时持续发出提示音;提示音声压级范围为55db(A)——62db(A)。
标准查询来源“浙里检”平台标准查询
短路保护规定为:电动自行车的充电线路和电池输出端种应当装有熔断器或断路器保护装置,其规格、参数应当符合使用说明书或其他明示的规定。
标准查询来源“浙里检”平台标准查询
“浙里检”提醒购买电动自行车请尽量选择知名度较高的品牌,这些品牌产品质量相对有保障,售后服务网点多;要查看其生产许可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是否齐全有效,是否为本地核准上牌的车型,关注使用说明书中续行里程(即一次充电行驶里程)与宣传是否一致;找一相对安全的环境试骑行,感觉车辆的起步、加速、行驶、转弯是否平稳顺畅,操纵是否灵活,简易款的脚踩骑行是否轻便,刹车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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