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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跟风!网红烟花,全部下架!

来源:中国质量报 关键字:钢丝棉烟花,网红烟花,冷光烟花 时间:2021-02-18

近日,“钢丝棉”成为“网红”在短视频平台出现,作为一种柔韧性常用磨具,因燃烧时释放绚丽光效,受到不少人追捧,但却存在着安全隐患。16日,国务院安委办出手:目前在售“钢丝棉烟花”要全部下架。

2月16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查处打击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印发通知,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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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近期,一些地方违法违规生产运输销售冷光烟花,网络平台大量销售“钢丝棉烟花”,安全风险问题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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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称“冷烟花”,属烟花爆竹产品,其喷口温度高达700至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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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易燃危险物品,燃烧时具有烟花效果,燃烧温度高达2000℃以上,极易引发火灾或造成人身伤害。历史上曾因违规燃放冷光烟花引发多起重特大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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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安委会要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全面排查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的违法违规行为,摸清情况,建立台账。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格落实县级属地监管责任,确保查处打击到位。

对冷光烟花及装有冷光烟花的“电子鞭炮”等,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监管,严肃查处打击未经许可生产、运输、销售行为。

对钢丝棉,要按易燃危险物品严格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将钢丝棉当作烟花生产、销售、燃放等行为;目前在实体店面和网络平台销售的“钢丝棉烟花”,要全部下架并妥善处置;对用于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钢丝棉,要保障正常生产供应,防止简单化、“一刀切”。

落实寄递物流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严厉查处打击邮寄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行为。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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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健全完善查处打击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地方冷光烟花生产企业公告制度,落实地方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地方烟花爆竹“打非”网格化工作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露头就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健全举报受理、核查、奖励等工作机制,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应急管理部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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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消防试验发现,随着不断挥动钢丝棉,迸发出的火星快速点燃周围的报纸。此外,也有不少网友的亲身经历,证实网红钢丝棉极易引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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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2日,上海嘉定真新街道派出所就接到一起因为点燃“钢丝棉”引发的纠纷。报警人称自家的车,被人烫的全是密密麻麻的融化的小点。民警通过查看监控发现,系一名男子站在自家车顶玩“钢丝棉”火芯飞溅,导致当事人与报警人车辆玻璃与车漆融化,共计损失上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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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2019年12月31日,在浙江义乌市江东辖区九联钓鱼矶公园,钟某与占某某两人燃放“铁棉花”引发火灾,造成过火面积达30余平方米,损失价值约3000元,两人被处以10日拘留。

更值得注意的是,“钢丝棉”也属于严禁通过航空运输的物品,遇明火或电池正负极触碰摩擦就可能起火燃烧。

上海消防提醒,市面上所买到的钢丝棉,材质是一种比较细的低碳钢,它的燃烧属于物理燃烧,由于燃点比较低,在遇到高温的情况下会形成液态,所以在使用的时候,很容易灼伤使用人的皮肤,或者引燃周边的可燃物。尤其在现在的干燥,特别大风天气,非常危险。

同时,上海消防表示,具有一定危险性的自制创意摄影道具,不应该作为网红产品受人追捧。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而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按我国《刑法》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